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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新常態(tài)下項目建設和資金籌措思維和方式在不斷的創(chuàng)新,隨著項目融資的發(fā)展,公私合營模式(PPP)以其政府參與全過程經(jīng)營的特點受到國內(nèi)外廣泛關注。”日前,合肥路建(集團)項目融資模式法律培訓班開課,課上特別邀請了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專業(yè)律師前來授課,逐一講解PPP項目法律合同體系及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知識。
“PPP”是英語單詞Public、Private、Partnership的首字母縮寫,該模式是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,或通過特許經(jīng)營、購買服務、股權合作等方式,使政府與社會主體形成“利益共享、風險共擔、全程合作”的共同體,確保合作項目順利完成。
筆者從培訓課上了解到,目前,合肥路建(集團)已積極展開2016年經(jīng)營工作,并力將以PPP項目為突破口打開發(fā)展新局面。據(jù)悉,2015年底,我國各地已推出6650個PPP項目,計劃總投資額達8.7萬億元。合肥路建(集團)將積極搶抓這一投資政策機遇,加大各地PPP項目投標力度。同時,“打鐵還需自身硬”,努力做好公私合營模式(PPP)下項目設計、融資、運營、管理和維護等各階段法律知識的學習和普及工作。 (趙元芳 王磊)